茶剂
附录Ⅰ T. 茶剂
茶剂系指含茶叶或不含茶叶的药材或药材提取物制成的用沸水冲服、泡服或煎服用
的制剂,分为茶块、袋装茶和煎煮茶。
茶块分为不含糖茶块和含糖茶块。不含糖茶块系指药材粗粉或碎片,与适宜的黏合
剂压制成块状的茶剂;含糖茶块系指药材提取物与蔗糖等辅料压制成块状的茶剂。
袋装茶系指茶叶、药材粗粉或部分药材吸取药材提取液干燥后,装入包(袋)的茶
剂。装入饮用茶袋中的又称袋泡茶。
煎煮茶系指将药材片、块、段、丝或粗粉,装入包(袋)制成供煎服的茶剂。
茶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。
一、药材应粉碎成粗粉或切成片、块、段、丝、混合均匀。凡喷洒药材提取液的,
应喷洒均匀。药材提取物在加入适宜的黏合剂或蔗糖等辅料时,要混合均匀。
二、一般应在80℃以下进行干燥。含挥发性成分较多的应在60℃以下进行干燥。不
宜加热干燥的应阴干或用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干燥。
三、茶叶和茶袋应符合饮用茶有关标准的要求。
四、一般应密闭贮藏;含挥发性及易吸潮药物的茶剂应密封贮藏。
【水分】 不含糖茶块 取供试品,研碎,照水分测定法(附录Ⅸ H)测定。除另
有规定外,不得过12.0%。
含糖茶块 取供试品,破碎成直径约3mm的颗粒,照水分测定法(附录Ⅸ H)测定。
除另有规定外,不得过3.0%。
袋装茶 照水分测定法(附录Ⅸ H)测定。除另有规定外,不得过12.0%。
【溶化性】 取含糖茶块供试品1块,称定重量,加20倍量的热水,搅拌5分钟。应
全部溶化,允许有轻微浑浊;不得有焦屑等异物;泡腾性含糖茶块遇水时应立即产生二氧
化碳气并呈泡腾状。
【硬度】 取含糖茶块供试品5块,从1m高处平坠于2cm厚度的松木板上,不得有1块破
碎(缺角、缺边不作破碎论)。
【重量差异】 茶剂重量差异限度应符合表1或表2的规定。
表1 表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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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示重量  │ 重量差异限度 标示重量 │ 重量差异限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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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g或2g以下│ ±15% 1.5g以上至6g │ ±7%
2g以上至5g │ ±12% 6g以上 │ ±5%
5g以上至10g │ ±10%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┴───────
10g以上至20g │ ±6%
20g以上至40g │ ±5%
40g以上 │ ±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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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法 取供试品10块(袋、包),分别称定每块(袋、包)内容物的重量, 将每块
(袋、包)的重量与标示重量相比较,茶块与袋装茶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含糖茶块超出表2所
规定的重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2块,并不得有1块超出限度的一倍。
【微生物限度】 除煎煮茶外,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(附录ⅩⅢ C)检查,应符合规
定。